上海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内控怎么做?不相容岗位怎么分离?

🗓 发布时间:2026-10-27 09:30:00 🔄 最后更新:2026-10-27 15:59:56

核心结论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政府采购业务控制的核心是"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岗位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办到尾。同时要健全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质疑投诉答复、记录控制等制度,并实现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一、为什么强调"不相容岗位分离"

不相容岗位分离,是指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是把其中不相容的两个事项分开交由不同的人来办。这是内控最基本也最有效的措施——把权力拆开,才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四组必须分开的岗位

按财会〔2012〕21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业务中要确保下列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

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

合同签订与验收;

验收与保管。

为什么"验收与保管"要分开? 如果验收和保管由同一个人办理,容易出现物资验收后被保管(验收)人员侵占的情况,也就是弄虚作假、监守自盗。把两件事拆开,风险就降下来了。

三、政府采购业务控制的制度清单

按规范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对采购进口产品、变更采购方式等事项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的验收制度和采购文件组织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四、质疑投诉与记录控制

质疑投诉答复。 应当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记录控制。 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资料,定期分类统计并在内部通报。

涉密项目。 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五、科博能提供什么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可结合单位实际,帮助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编制符合内控规范的不相容岗位分离方案和操作流程手册,并配套表单模板与培训,让内控要求落到日常动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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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出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